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王传喜:沂蒙山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大众日报记者 赵琳 吴永功

2021-11-05 20:45:51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11月5日,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公布。山东3名先进人物获评全国道德模范,7名先进人物获得提名奖,王传喜获得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王传喜,男,汉族,1968年9月生,中共党员,山东省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山东省委党校本科学历、党的十九大代表。

任职20多年来,王传喜坚守农村广阔舞台,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职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带领党员群众,攻坚克难,埋头苦干,把代村这样一个贫困落后村,打造成为乡村振兴样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近年来,王传喜坚持“先富带后富,同走富裕路”的理念,他带领代村帮扶了200多个贫困村,10000多个贫困户,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成为名副其实的“乡村振兴领头雁”。

20多年前,代村是远近闻名的落后村,“民心散、村风乱”。王传喜上任后,立志要拔掉穷根,摘掉穷帽。面对近400万元村集体负债、126张法院传票和村中的诸多矛盾,他迎难而上,抓治安、整村容、还债务、发展集体经济,壮大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商贸物流、建筑装饰、教育医疗、节会展览等主导产业。最终,靠着一股子拼劲和党员群众的支持,硬是把一个既贫困又涣散的村,发展成为村集体经济强大,村民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样板村。

“吃水不忘挖井人”,王传喜觉得代村富起来,是源于党的坚强领导,是各级党组织的支持帮助,是党员群众同甘共苦的结果。他决心回报党的培养,用发展成果、发展经验带领更多人致富。

他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建设“帮扶农户科技致富养殖小区”、代村商城,无偿给红十字会建扶贫物资仓库、为爱心超市提供场所,帮扶14个村庄规划开发建设种植和养殖基地,帮扶贫困户建生态科技型冬暖温室,建设印象代村,为周边6个村庄提供资金提升办公条件,与时代楷模黄大发所在村播州区团结村结成友好互助村。

他选派年轻有为的村干部到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担任第一书记,为其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疫情期间,主动为商户减免房租,让他们把损失降到最低。规划田园新城项目,绘就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图,建设“新农人培训中心”,培训各类农村实用人才1万余人。王传喜始终认为,要让群众不断增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扶贫工作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

王传喜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共中央、国务院,2010年5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共中央,2016年7月)、时代楷模(中央宣传部,2018年6月)、最美奋斗者(中央宣传部等9部委,2019年9月)、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10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021年2月)等荣誉称号,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2021年5月,被评为第八届山东省道德模范。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琳 吴永功 整理报道)

责任编辑: 吴永功     签审: 刘芝杰

评论:
提交评论

备案号 鲁ICP备1101178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37120180020

Dazhong News Group(Da Zhong Daily)    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31-8519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