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住建局从源头入手,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
大众日报记者 从春龙
2022-05-24 22:57:02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5月20日上午,记者在蓬莱区富民小区项目建设现场看到,蓬莱区住建局工地现场安全专员陈丽萍正在查看该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台账,并与负责该项目的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劳资员李贵春进行交流。“这是这个月的工资表,我们已经复印一份张贴到公示栏上了。”据李贵春介绍,一直以来,该公司都根据每天对工人的考勤情况按月做工资表,之后推送到银行,由银行给工人发放工资。之后,会把每个月工资表复印件张贴到工地的公示栏上,上面还有投诉的二维码,如果有任何问题,工人可以扫码投诉。“这是对我们企业的监督,也是对工人的保障。”李贵春表示。
据蓬莱区住建局企业科科长卢成涛介绍,连日来,该局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检查活动,并现场为农民工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农民工维权须知,发放相关资料,让每个农民工了解国家保护农民工权益新政策,从源头入手,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
“我们要求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至少保存3年。”卢成涛告诉记者,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支付工资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一定要按时足额为农民工发放工资,这是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企业长远发展。”在检查工作中,卢成涛再三叮嘱施工单位负责人,一定要严格规范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的支付行为,一旦出现违法欠薪或不落实保障制度等行为除了企业要受到信用惩戒以外,还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据了解,在实践中,一旦施工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不落实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后逾期不支付的,该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还将依职权对工程建设项目参与单位违法情形分别给予罚款、责令项目停工、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
在刑事责任方面,施工单位以转移财产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从春龙 通讯员 张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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