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嘎为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大众日报记者 王佳声
2021-12-28 07:59:0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12月27日,沂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作出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沂源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秀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政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徐嘎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代理院长;
姜晖晖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孙健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代理检察长,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和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免去:
赵晓莉的县人民法院鲁村法庭庭长职务;
段彩虹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沂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关于接受宋传伟辞呈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沂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宋传伟辞去沂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沂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沂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关于接受戚发俊辞呈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沂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戚发俊辞去沂源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沂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沂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关于接受王波辞呈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沂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波辞去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沂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责任编辑: 傅欣迎
